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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读者守则总则

图书馆是为读者学习、科研提供图书文献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与场所。读者要自觉维护和营造图书馆的良好学习氛围。

一、本校人员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入馆,校外人员凭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到办公室办理接待手续。

二、保持馆内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、打闹,不得在馆内朗读、唱歌、吹口哨以及在阅览室高声交谈或制造其它噪音。入馆后请将

    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提示。

三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,违者将送交学院保卫科处理。

四、读者不得携带除笔、纸、透明文件袋以外的书包、图书和其它物品进入书库或阅览区。

五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请勿将食物、饮品带入馆内,禁止在馆内饮食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丢废弃物等。

六、自觉保护图书馆建筑、馆内一切设施,爱护书刊、文献资料,严禁涂抹、刻画、撕页,造成损坏;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

    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七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得替代他人抢占阅览座位。

八、注意仪表,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着整齐,禁止仅穿背心、短裤及穿拖鞋入馆。

九、自觉遵守并协助本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馆内各部门规章制度,对违犯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和批评。

十、对不接受批评且态度恶劣者,将给予暂扣借阅证,对公共财物造成破坏者,按有关规定予以索赔,并填写《北京联合大学商务

    学院学生行为纪实通知书》,交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所在部门处理,处理意见返回图书馆后发还借阅证。

十一、欢迎读者对本馆的服务提出意见与建议。

借书处守则

一、读者进入开架借书库必须自觉遵守《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图书馆读者守则总则》。

二、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在工作人员处换取代书板,并将携带的书包和其它物品放在存包柜内或物品架上进入开架书库。

三、读者在书架上选书,须将代书板插在该书排架位置,以免此书归架时放错位置。

四、读者如须在书库阅览,每次限取一册,阅毕后放回原架位,保持排架整齐、正确。

五、读者进入书库查找图书时,须自觉维护图书排放位置,翻阅图书后,要小心排放,以免折角、折页,爱护图书,延长图书使用

    寿命。

六、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,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。

七、我院学生每人可借图书20册,借期一个月,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一个月;教师每人可借图书25册,借期两个月,可续借一次,

    续借期一个月;职工每人可借图书20册,借期一个月,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一个月。还书日期遇节假日时,截止日期顺延至节

    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。

八、借阅证遗失,应及时声明挂失,以防他人冒借。挂失一周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;如借阅证损坏,不能继续使用,将原借阅证

    交回后方可办理换证手续。

九、赔罚款:图书到期不还且不办理续借手续,并且停止借阅,待过期图书还清后方可恢复借阅;丢失或损坏图书,则由读者负责

    购买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,否则参照出版时间为10年以前的(含10年)按原价5倍赔偿,出版时间为5年以前的(含5年)按原

    价的2倍赔偿,5年以内的按原价赔偿。丢失成套书刊中的一册或数册,影响全套使用者,按整套书刊价格再参照出版时间赔款;

    不影响全套使用者,可按分册价格及出版时间赔款;如果成套图书没有标注分册价格时,则依据该套书的总价格计算每分册的

    平均价格及出版时间赔款;随书光盘(指以纸介图书为主要出版载体并内附光盘)丢失或损坏,按10元/张赔付。

十、读者必须爱护图书,不得在书上批注、涂画、污损、撕页、损坏条码,如有上述情况,则按损坏图书处理。

十一、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不得在室内大声讲话,不得随便搬动桌椅,严禁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、吃零食等;室

      内请勿拨打、接听手机。

十二、学生退学、毕业,教职工调动工作,离校前必须还清借书,将借阅证交还图书馆注销,由图书馆盖章证明已办清手续,方可

     离校;休学学生应及时清还图书,借阅证暂由借书处代为保管,复学时凭“复学通知书”领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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